法不责众的成语故事


法不责众

拼音fǎ bù zé zhòng

基本解释责:责罚;众:多数人。指某种行为即使应受到法律的惩罚,但很多人都那样干,也就不好惩罚了。

出处清·石玉昆《小五义》第38回:“大家一议论,法不责众,全走了。”


暂未找到成语法不责众 的典故!
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

※ 与(法不责众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
成语 历史出处
日理万机 明 余继登《典故纪闻》第二卷:“朕日理万机,不敢斯须自逸,诚思天下大业以艰难得之,必当以艰难守之。”
用智铺谋 明·无名氏《暗度陈仓》第二折:“韩元帅率领军卒,驱将校用智铺谋。”
箪瓢屡空 晋·陶渊明《五柳先生传》:“环堵萧然,不蔽风日,短褐穿结,箪瓢屡空。”
处之泰然 先秦 孔子《论语 雍也》:“子曰:‘贤哉!回也!一箪食,一瓢饮,在陋巷,人不堪其忧。”宋 朱熹注:“颜子之贫如此,而处之泰然,不以害其乐。”
犀牛望月 《关尹子 五鉴》:“譬如犀牛望月,月形入角,特因识生,始有月形,而彼真月,初不在角。”
无时无刻 明 凌濛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:“自是行忘止,食忘餐,却像掉了一件东西的,无时无刻不在心上。”
人心归向 《晋书·熊远传》:“人心所归,惟道与义。”
不三不四 明 凌濛初《二刻拍案惊奇》第五卷:“可见元宵之夜,趁着喧闹丛中干那不三不四勾当的,不一而足。”
来踪去迹 明 冯梦龙《醒世恒言》第16卷:“陆婆向来也晓得儿子些来踪去迹,今番杀人一事,定有干涉,只是不敢问他,却也怀着鬼胎。”
头面人物 王蒙《悠悠寸草心》:“小小的理发室也反映着人世的沧桑,何况到这里来整容的颇多头面人物。”